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6日
2.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白沙水路 123 号长兴创兴港 7 栋 3 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平祥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2,531,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1%。
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7,749,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4%。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12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12,431,90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反对股数100,002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 6,188,187 | 98.41% | 100,002 | 1.59%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曾思、莫婉榕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驱动力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