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大规格管带机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物料输送数据采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运机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运机集团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9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每股发
行价格为14.5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82,000,000.00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18,412,345.63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26日出具了《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大华验字[2021]000696号},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依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前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执行。
根据《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1 |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 | 5,000.00 |
2 |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39,000.00 | 28,851.23 |
3 | 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 4,000.00 | 3,380.00 |
4 |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500.00 | 2,11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合计 | 63,000.00 | 51,841.23 |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调整为3.05亿元,其中“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自贡地区)投资总额19,000.00万元,“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唐山地区)投资总额11,500.00万元。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和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唐山地区)和“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自贡地区)投资总额分别变更为4,000.00万元和26,500.00万元。
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的投资总额、变更其实施方式。调整后,“研发中心项目”投资总额由2,500.00万元调整至2,535.42万元。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于2024年3月结项,具体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
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 拟使用募集资金(万元) | |
1 |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 | 5,000.00 | |
2 |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唐山地区) | 4,000.00 | 4,000.00 |
(自贡地区) | 26,500.00 | 24,851.23 | ||
3 | 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 4,000.00 | 3,380.00 | |
4 | 西南运输机械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 2,535.42 | 2,110.0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00.00 | 12,500.00 | |
合计 | 54,535.42 | 51,841.23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5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①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② | 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③ | 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④ |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⑤=①-②+③-④ |
1 | 大规格管带机数字化加工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5,000.00 | 3,001.44 | 198.16 | 171.40 | 2,025.32 |
2 |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唐山地区) | 4,000.00 | 3,679.06 | 14.25 | 31.56 | 303.63 |
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装备智能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自贡地区) | 24,851.23 | 19,632.77 | 1,076.16 | 1,280.57 | 5,014.05 | |
3 | 物料输送成套装备远程数据采集分析控制系统应用产业化项目 | 3,380.00 | 2,918.90 | 149.09 | 87.06 | 523.13 |
合计 | 37,231.23 | 29,232.17 | 1,437.66 | 1,570.59 | 7,866.13 |
注:1、最终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为准。上述数据尾数如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2、因募投项目部分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较长,此处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金额付款期间暂统计至2024年11月15日。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预留于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该部分待支付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待款项支付完毕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予以注销。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加强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审慎使用募集资金,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成本费用,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情况
鉴于公司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公司除预留募集资金1,570.5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外,拟将节余募集资金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对于上述募投项目在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前已签订合同尚未支付完毕的款项,公司将按照相关合同的约定继续通过募集资金专户进行支付,待后续尾款支付完毕,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也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公司将注销相关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规格管带机改造项目”、“露天大运量节能环保输送项目”、“物料输送数据采集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将上述项目结项,除预留1,570.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支付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外,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7,866.13万元(包含扣除手续费的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活期利息收入等,实际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划转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应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运机集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计划》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鹏 孙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