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机集团”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56.5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瑞安”)56.50%的股权,并取得其控制权。2024年11月7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收购山东欧瑞安电气有限公司56.5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48),上述股份已完成交割,公司成为欧瑞安的控股股东,持有欧瑞安56.50%的股权,
持有欧瑞安36.9%股权的张媛,为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博重工”)的董事,与力博重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满山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力博重工55.41%的股权,并通过力博重工间接控制力博工业技术研究院(山东)有限公司、山东博研粉体技术装备有限公司和泰安英迪利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企业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对与上述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新增预计。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类别和金额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业务实际开展情况,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关联交易金额(2024年11月-12月) | 截止2024年10月31日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 | 力博重工 | 采购原材料 | 市场定价原则 | 50万元 | - |
向关联方出售商品 | 力博重工及其控制的关联方 | 销售商品 | 市场定价原则 | 1000万元 | - |
注:欧瑞安于2024年11月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表中相关方即纳入关联人范围,故截止2024年10月与上述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0。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 力博重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90077319672XT |
住所 | 山东省泰安市高新区北天门大街西段(山东矿业管理集团西900米) |
法定代表人 | 周满山 |
注册资本 | 14,952.153万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对外承包工程。(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成立日期 | 2005-04-14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 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欧瑞安36.9%股权的张媛,为力博重工的董事,与力博重工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满山为夫妻关系,二人合计持有力博重工55.41%的股权,为公司重要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企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其为关联方。 |
履约能力 | 有足够的履约能力 |
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止2024年6月30日,力博重工总资产289,683.01万元,净资产122,294.18万元;2024年1-6月,力博重工营业收入26,920.10万元,净利润865.32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业务是日常销售、采购等业务,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
(二)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的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发生的业务,交易价格及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侵害有关各方利益或相互转移经济利益的情况。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的发生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认真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
经营活动所必需,属于正常业务往来。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省自贡运输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持续督导计划》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志鹏 孙 静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