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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比森: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本议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等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事项,因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终止本次发行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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