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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得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7

证券代码:603192 证券简称:汇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24年11月22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248.70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情况

2024年10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以2024年10月1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114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48.70万股。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4年10月10日

2、首次授予数量:248.70万股

3、首次授予人数:114名

4、首次授予价格:7.27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钱洪祥董事,副总经理4.101.32%0.03%
2范汉清副总经理3.101.00%0.02%
3邹文革副总经理3.601.16%0.03%
4顾伟夕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100.68%0.02%
5李兵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3.101.00%0.02%
合计(5人)16.005.15%0.12%
核心技术/业务/管理人员 (共计109人)232.7074.85%1.68%
首次授予(合计114人)248.7080.00%1.79%

注:1、本激励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若因为激励对象个人原因放弃全部或部分拟获授权益的,董事会有权对授予数量做出调整;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会计处理。

本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5%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5%

在解除限售期间,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相关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回购价格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认购款实收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4411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0月25日止,公司已实际收到114位激励对象以货币出资的认购款18,080,490.00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2,487,000.00元,资本公积(资本溢价)人民币15,593,490.00元,增加后股本为人民币141,153,667.00元。所有募集股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

四、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8,666,667股增加至141,153,667股。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汇得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授予登记完成前的35.62%变更为授予登记完成后的35.00%。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证券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数本次变动股数本次变动后股数
无限售流通股138,666,6670138,666,667
限售流通股02,487,0002,487,000
合计138,666,6672,487,000141,153,667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最终确认本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的比例摊销。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董事会已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0月10日,公司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48.70万股限制性股票,测算得出的限制性股票总摊销费用为2007.01万元(按照2024年10月10日收盘价作为公允价预测算),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数量 (万股)股份支付费用 (万元)2024年 (万元)2025年 (万元)2026年 (万元)2027年 (万元)
248.702007.01264.951053.14507.01181.91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

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上海汇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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