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通过书面形式向各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伟伟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经对中审亚太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情况、独立性、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性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查,认为中审亚太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此次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有利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科学规范体现公司经营范围,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方向,同意变更公司经营范围。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