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6 证券简称:胜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6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议案、否决、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村行诚科技园胜宏科技研一六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陈涛先生;
6、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3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98,950,4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46.4281%。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25,928,6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37.93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52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73,021,7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8.4980%。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何连琪先生未现场出席本次会议,已履行请假程序。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
提案1.00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39,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85%;反对5,6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226%;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72,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725%;反对5,6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25%;弃权35,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包含 10 项子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
提案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4,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2%;反对5,596,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28%;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7,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78%;反对5,596,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45%;弃权13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78%。
提案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09,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1%;反对5,597,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0%;弃权1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2,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33%;反对5,597,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55%;弃权14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提案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06,2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2%;反对5,598,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32%;弃权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39,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398%;反对5,598,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163%;弃权14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0%。提案2.04发行数量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1,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5%;反对5,59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3%;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4,4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48%;反对5,590,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88%;弃权1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4%。
提案2.0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177,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29%;反对5,63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7%;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1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10%;反对5,635,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34%;弃权137,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6%。
提案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20,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38%;反对5,59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6%;弃权1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5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41%;反对5,591,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01%;弃权137,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59%。
提案2.07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20,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37%;反对5,58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1%;弃权1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53,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38%;反对5,581,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01%;弃权148,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61%。
提案2.08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5,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26%;反对5,58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90%;弃权1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8,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91%;反对5,581,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99%;弃权1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10%。
提案2.09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53,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20%;反对5,550,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14%;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86,5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863%;反对5,550,9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699%;弃权14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9%。
提案2.10 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25,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49%;反对5,5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75%;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58,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83%;反对5,575,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40%;弃权14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7%。
该议案及子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3.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0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08%;反对5,636,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9%;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1,7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21%;反对5,636,5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42%;弃权1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7%。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4.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0,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1%;反对5,63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24%;弃权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3,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36%;反对5,634,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23%;弃权10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41%。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5.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0,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11%;反对5,62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00%;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43,2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436%;反对5,625,0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9%;弃权11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35%。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6.00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401,1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7%;反对1,42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3%;弃权1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9,93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733%;反对1,421,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07%;弃权12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9%。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提案7.00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23,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45%;反对5,60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44%;弃权1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56,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68%;反对5,602,7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5.5209%;弃权12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23%。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8.00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97,516,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06%;反对1,319,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弃权1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49,6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870%;反对1,319,6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03%;弃权11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26%。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93,218,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31%;反对5,61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71%;弃权1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5,751,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14%;反对5,613,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16%;弃权11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4,7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70%。
该议案属于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2、见证律师姓名:肖慧萍、麻冬圆;
3、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