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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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373.7616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725.9616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373.761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373.7616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725.9616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725.9616万股。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三、备查文件
(一)、《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