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7 证券简称:国民技术 公告编号:2024-050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担保生效后,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民技术”)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子公司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民科技”)融资提供新增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关于2024年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国民科技于近日向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贷款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公司为前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此外,国民科技委托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担保公司”)
对前述授信共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高新投担保公司就国民科技向高新投贷款公司申请的金额不超过1,500万元的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公司需同时向高新投担保公司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公司为国民科技提供担保的基本情况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被担保方 | 本次使用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前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后剩余可用的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国民科技 | 1,500 | 5,500 | 7,000 | 5,000 | 否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53593140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0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宝深路109号国民技术大厦20楼
法定代表人:虞欢
注册资金:54,2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信息与信息安全技术、互联网与通信技术、物联网与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硬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销售;信息与信息安全、互联网与通信工程项目的设计;智能电子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安全访问控制设备的安装与维护;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产品、电子产品购销;经营电子商务;电源管理系统软件的技术开发及系统集成;经营进出口业务;芯片的销售;供应链管理;房屋租赁;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信息服务业务;建筑安装服务;智能电子产品的生产。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末国民科技总资产10,554.50万元,净资产7,814.87万元;2023年度国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4,273.87万元,利润总
额-1,135.43万元,净利润-1,135.43万元(注:以上数据经审计);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国民科技总资产12,232.95万元,净资产7,364.16万元;2024年1-9月国民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805.74万元,利润总额-450.71万元,净利润-450.71万元。(注: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询,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反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571956268F成立日期: 2011年4月1日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城东社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3510-23单元
法定代表人:樊庆峰注册资金:700,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融资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非融资担保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融资担保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与反担保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反担保对象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1-9月 (未经审计) | 2023年度 (经审计)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3,690.62 | 88,057.66 |
利润总额
利润总额 | 54,332.75 | 55,443.59 |
净利润
净利润 | 44,989.33 | 42,634.39 |
2024年9月30日 (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 (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1,070,500.97 | 1,098,813.39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197,028.77 | 270,337.46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0 | 0 |
流动负债总额 | 38,344.80 | 110,414.28 |
净资产
净资产 | 873,472.20 | 828,475.93 |
经查询,反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反担保对象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出资额(万元) |
1 |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46.34% | 324,349.36 |
2 | 深圳市罗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7.07% | 189,479.97 |
3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6.60% | 186,170.66 |
合计 | 100.00% | 700.000.00 |
注: 以上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五、担保及反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内容
甲方(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债务人(被担保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1,500万元整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合同生效:合同由保证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名章或保证人加盖公章,并由债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盖名章且加盖公章后生效。
(二)《反担保保证合同》内容
甲方(反担保保证人):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国民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乙方(担保人):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被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人民币1,500万元整
担保范围:《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人应当承担的全部债务
保证期间:从反担保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担保协议书》约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或对债务人的不同债务约定有不同的履行期限的,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担保协议书》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
合同生效: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盖名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20,183.70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84,952.71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2.5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签署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