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中核钛白: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8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王丹妮女士的辞职报告,王丹妮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丹妮女士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王丹妮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王丹妮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及董事会对王丹妮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冯永刚先生、刘青源先生、瞿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总裁袁秋丽女士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聘任瞿晨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永刚先生、刘青源先生、瞿晨先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截至本公告日,冯永刚先生、刘青源先生、瞿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6日

附件:

冯永刚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工程师。历任中化重庆涪陵化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中化化肥有限公司企管部总经理。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冯永刚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冯永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永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青源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西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四川省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战略发展部、办公室干部;云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青岛中正明德创业投资基金公司董事;成都市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智库成员。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截至本公告日,刘青源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刘青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青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瞿晨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历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路支行行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淞支行行长、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瞿晨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瞿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瞿晨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