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拟司法拍卖标的物为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工智能”)股东哈尔滨海特机器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机器人”)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0.92%。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海特机器人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不会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来的《拍卖公告》等法律文书,获悉公司股东海特机器人持有的公司7,000,000股股份将被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5日14时至2024年12月26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 (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拍卖人 | 原因 |
海特机器人 | 否 | 7,000,000 | 100% | 0.92% | 否 | 2024年12月25日14时起 | 2024年12月26日14时止(延时除外)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司法拍卖 |
合计 | 7,000,000 | 100% | 0.92%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除本次所持的7,000,000股股份将被司法拍卖外,其他股东股份被拍卖的情况为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哲方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哲方”)持有的公司79,239,990股股份于2024年9月24日14时至2024年9月25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钱林洁”竞得公司股票20,000,000股且完成过户,剩余59,239,990股流拍。上述流拍股票于2024年11月13日14时至2024年11月14日14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二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王灯城”、“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竞得公司股票,其中深圳市长旭佳泽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现任董事、总经理沈进长先生控制的企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2024年10月16日、2024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2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被司法拍卖的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5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168)。
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无锡联创人工智能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无锡联创”)持有的9,621,999股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30日10时至2024年10月3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第一次拍卖。根据拍卖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用户“刘哲峰”等人竞得公司股股票且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11月1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2024-159)、《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被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17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海特机器人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数量为7,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数量为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0%。
2、如本次司法拍卖最终成交,海特机器人将被动减持本公司股份,将不再持有本公司股票,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因为此次司法拍卖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该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治理的最终影响程度有待评估,对公司现有的日常运营暂无较大影响。公司经营层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演变过程,积极与公司股东联系,力求全面、准确地了解相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拍卖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涉及竞拍(或流拍)、缴款、法院招待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东股份将被公开拍卖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哈工智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