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贺正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同意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将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上限“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9,126,620股(含本数)”调整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不超过30,000,000股(含本数)”。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威腾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特此公告。
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