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情况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计行权4,174,813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524,904,562元变更为529,079,375元,总股份由原524,904,562股变更为529,079,375股,同时对现行《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二、 章程修改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上述变更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订,除下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序号 | 《公司章程》修订前 | 《公司章程》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490.4562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907.9375万元 |
2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490.4562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490.4562万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2907.9375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52907.9375万股 |
除修订的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内容不变。
由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相关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
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再行审议。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尚需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以上事项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维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