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了董事会成员。本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连平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通过对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兴华”)的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调研、审查和分析论证,认为兴华及拟签字会计师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资质与能力。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合考量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等情况,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2024年7月1日生效)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4年12月10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国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