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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证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3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在上海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与会监事推举刘炜监事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同意选举刘炜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聘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经审议聘任阮斐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监事会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的工作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刘炜先生,1973年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高级经济师、政工师。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总法律顾问,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申能诚毅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1996年7月至2001年12月担任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2001年12月至2013年5月担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2013年5月至2017年9月担任上海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综合干部处副处长、调研员;2017年9月至2021年4月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等职务;2021年4月至2024年11月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3年5月起担任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8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4年9月起担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总审计师,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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