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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朴检测”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实朴检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2月21日核发的“证监许可[2021]4041号”文《关于同意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0.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6,066,531.3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6,333,468.64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233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13,388.3513,388.35
2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6,821.726,821.72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

序号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40,210.0740,210.07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2年2月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截至2024年11月18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余额募投项目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987400788013000037146,504.78超募及补流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1219305242105025,409.65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0300480277140.86超募及补流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10017150290051032904,097.62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
合计16,052.92-

注: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主体中,因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分行签署,协议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莘庄支行实际履行;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没有签署协议的权限,相关协议由其上属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闵行支行签署,协议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梅陇支行实际履行。

三、本次募投项目结项、终止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18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投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A)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B)尚未投入金额(C=A-B)利息收入净额(D)募集资金专户余额(E=C+D)项目状态
1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13,388.359,683.923,704.43393.194,097.62拟结项
2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6,821.721,728.005,093.72315.935,409.65拟终止
合计20,210.0711,411.928,798.15709.129,507.27-

(二)募投项目情况及结项、终止的原因

1、“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原计划投资13,388.35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3,388.3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租赁和装修投资3,626.39万元,设备购置5,886.3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400.00万元,基本预备费475.64万元,项目主要是对环境检测和食品安全检测实验室检测能力和规模升级,进一步提升规模效应,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截至2024年11月1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9,683.92万元,投资进度72.33%。“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目前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及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下游项目及资金减少,公司检测量呈下降趋势,因此公司结合业务发展需要和客户未来订单预测,重新评估了该募投项目所涉及设备的实际需求,减少了设备购置数量及金额。“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原计划购置设备花费5,886.32万元,调整后实际花费2.786.10万元。上述调整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能利用率及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振公司业绩,优化资源配置,有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2)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把控采购、建设等环节,有效降低了项目成本和费用。

(3)因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开展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2、“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的原因

“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拟投资6,821.72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821.72万元,其中场地租赁和装修投资293.02万元,设备购置5,441.00万元,基本预备费286.70万元,研发费用801万元,项目主要通过建立新的研发中心,扩大研发场地,添置国内外先进的研发设备、研发技术人员,建设一个高效运转的研发平台,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检测行业的研发能力。截至2024年11月18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合计1,728.00万元,投资进度

25.33%。

在该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市场下行和竞争加剧导致项目投资效益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且公司现有研发设备及研发能力能满足当前需求。综合上述因素,根据公司整体规划,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拟终止该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来公司仍会根据市场需求,适时以自有资金围绕研发信息中心进行投资建设。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4,097.62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存款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下同)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409.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后,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并予以注销。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核心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097.6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5,409.6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经过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当前市场环境所做出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曾军石冰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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