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补充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已于2024年11月19日发出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8日。2024年11月19日,公司收到股东郑子贤女士的相关函件,要求增加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情况
2024年11月19日,持有公司股份5.02%的股东郑子贤女士通过书面形式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送达《关于增补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函》、《关于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函》。郑子贤女士补充提名张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向公司董事会提请将张霞女士增补至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中,与其余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按累积投票差额选举制进行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郑子贤女士的提名及增补议案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霞女士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提名人声明详见同日的相关披露。
张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二、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议的情况
2024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2024年11月22日,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本次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霞女士的资格审查后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霞女士符合相关条件,未违反独立董事选任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关于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2024年11月23日,公司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关于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并更新了相应的会议材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号)、《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更新)》。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张霞女士,女,1967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珠海分所副所长,现任中赋(珠海)会计所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截至本公告日,张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78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