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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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 |
关于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 1-9 |
4-3-2
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6422号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鉴证了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材公司)董事会对2024年
月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科隆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并确保后附的科隆新材公司《关于2024年6月30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科隆新材公司2024年
月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我们的责任是对科隆新材公司2024年
月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提出鉴证结论。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程序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且未被发现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鉴证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我们认为,科隆新材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有效地保持了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861085665588传真+861085665120www.grantthornton.cn4-3-3
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
月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陕西科隆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隆新材)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2024年1-6月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024年1-6月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结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在建工程管理、对外担保、关联方交易、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内部审计等内容。
具体评价内容内容和评价情况如下:
、组织结构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与监事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与监督职能。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合法合规,保证了股东大会的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行使自己的权利。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由7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3位独立董事,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经营决策权,并负责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内部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规范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流程并得以遵照执行。
本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公司监事会由
名成员组成,其中包括
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本公司设总经理1名,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设副总经理2名,协助总经理工作,其中1名副总经理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处理公司与证券管理部门、公司股东的相关事宜。公司按照公司经营发展、内部控制的需要和业务特点设置行政管理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民品销售部、特车事业部、密封事业部、军品销售部、军品事业部、技术研发中心、采购部、设备部、仓储中心、炼胶中心、质量控制部、安全环保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并明确规定了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各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规定开展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环环相扣的内部控制体系,从而优化了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
2、发展战略公司战略发展总目标是“股东、经营团队、客户、员工的利益共享,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成为国内最大的密封、高压胶管产品及技术支持供应商之一”。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发展战略的决策机构,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外部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趋势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对公司战略实施监督、评价和调整。公司通过健全发展战略的内部控制,为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发展战略科学性和执行力提供重要保证。
3、人力资源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及薪酬分配方面,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制定了《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薪资管理制度》、《社会保险管理制度》、《员工培训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人力资源制度,为员工提供了正常的社会福利保障,切实执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生育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保证企业员工多项福利制度的有效执行。
4、企业文化公司管理层始终秉承“团结进取,开拓创新,诚信为本,精益求精”的经营宗旨,坚持“科学规范的管理,顾客满意的产品,安全文明的环境,持续发展的追求”的管理理念,以“服务于能源机械行业,助力于国防武器装备”为目标,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积极谋求企业与社会共同发展,努力将企业打造成为具
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密封、高压胶管产品优秀供应商。
5、资金活动公司制订了《资金管理制度》、《财务印章管理制度》、《费用报销管理规定及流程》等一系列加强货币资金安全管理的规定,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承兑汇票管理制度。公司对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已做分离,相关部门与人员存在相互制约关系,建立了严格的授权审核程序,严格对资金收付过程进行管理控制,保证资金活动的安全。规范公司的融资和投资活动,有效防范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率。经核查,截至2024年6月30日,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6、采购管理公司制订了《采购部管理制度》、《采购部合同管理制度》、《采购部岗位职责》等一系列加强采购与付款运营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询价、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方面的主要控制流程,并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加强对采购审批、供应商管理、议价、验收、付款、会计处理、定期与供应商对账等环节的控制,减少采购风险。
、资产管理公司制定了《资产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一系列加强实物资产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规范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管理并制定了盘点、资产减值管理办法和财务核算办法。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财务核算制度。建立了存货计量、检验、入库、出库、库存管理和盘点等管理控制流程,对其相关岗位已明确各自责任及相互制约的措施,保证存货实物管理、会计核算不相容职责进行分离,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建立了固定资产界定、分类、计价、购置、领用、报废、维修和盘点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建立了无形资产分类、计价、摊销和处置等相关控制流程,各控制流程建立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
8、销售管理公司制定了《销售管理制度及流程》,建立了岗位分工与管理规定、报价和投标、商务谈判与合同签订审批、产品销售和发货控制、签收、货款回笼、售后
服务和退换货控制、定期对账等相关控制流程,合理设置销售相关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并形成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授权审核程序。同时对客户信用进行等级差异管理,制定了客户信用分级管理标准,定期对客户信用等级进行动态监管,并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客户,实施差异化的销售条款。
9、研发管理公司具有自主的研发设计能力,设立有企业研发中心。公司持续加强自主研发创新,加大与相关专业院校、机构的合作力度。公司制定了《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管理制度》,其中包含了科研经费管理制度、科研奖励管理制度、项目立项管理制度、产品试制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规范公司研发项目经费管理、立项审批、设计开发、评审、试制等重要环节,明确了相关部门和岗位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同时也对相关研发信息的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作了详细的规定。10、在建工程管理公司制定了《在建工程管理制度》,建立了工程项目预算和立项审批管理、工程项目邀标和询比价、合同审批、工程建设管理、工程项目监理、工程项目决算验收等主要控制流程,明确管理职责分工、程序及审批权限、以及工程项目各环节的财务核算要求进行规范。
11、对外担保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条件及审批、执行与监管工作。公司提供的担保均经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对外披露。
12、关联方交易
公司制定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界定了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范围,明确规定了关联交易的决策和审核工作。
13、财务报告
公司制定了《财务体系管理制度》,规范公司会计核算与信息披露,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确保财务报告合法合规、真实完整,保护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财务体系管理制度》明确了财务印章管理制度、成本费用管理办法、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财务报告管理制度等主要控制流程,合理设
置了财务报告相关的部门和岗位,明确职责权限、会计核算、报告编制、复核、审批的控制程序及职责分工。
14、全面预算公司制定了《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以经营计划为基础,以年度工作任务为目标。公司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包括:经营预算、资金预算和财务预算等内容。预算管理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资子公司。
15、合同管理公司制定了《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明确了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审查和履行、合同的纠纷处理、合同专用章管理等方面的控制程序。公司建立了规范统一的授权体系,对公司各级人员代表公司对外协商、签订和执行合同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控制。
16、内部信息传递公司内部信息传递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控制》等规范性文件,确保公司信息内部传递符合及时、完整、准确的原则,并建立起了完整的信息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传递范围,确保了对信息的合理筛选、核对、分析、整合,保证了信息的及时、有效。
17、信息系统公司重视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建立了《信息系统一般控制办法》等规章制度,合理确定了公司信息系统的责任分工和保密措施,确保各服务器等关键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为财务系统、非财务系统的信息输入、输出提供了有效的保证。
18、内部审计为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的管理工作,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设立了内部审计部,配备了专业的审计人员,并制定了《内审工作制度》,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中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内部审计部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有效性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检查和梳理,监督公司制度文件的执行,规范了内控流程和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
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
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
.
%,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
.
%但小于
%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2)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
(3)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
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1)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导致企业并购后未能达到预期目标;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相关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调查;
(3)管理人员或关键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6)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