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9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材料以邮件/纸质文件送达方式送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向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30、32号))。现拟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地点、会议召开时间、会议登记办法等具体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
具体内容请见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52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