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扩能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综合市场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等因素,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75,718,349.11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63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6,967,500股新股。公司本次发行的价格为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1,0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067,215.31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982,784.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已于2021年
月
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3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已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2020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又于2021年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其进行修订,并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与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九台区支行,开立相关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施专户管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转存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元) | 注销前转入基本户余额(元) | 账户状态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 4200220329200891825 | 125,311,800.00 | 48,870,578.97 | 本次注销 |
珲春农村商业银行长春市朝阳支行 | 0790707011015200009138 | 53,365,500.00 | 4,912,792.78 | 本次注销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九台区支行 | 20322018100100000439501 | 18,764,950.00 | 21,934,977.36 | 本次注销 |
珲春农村商业银行长春市朝阳支行 | 0790707011015200010970 | 已销户 | ||
合计 | 197,442,250.00 | 75,718,349.11 |
注:此前公司珲春农村商业银行尾号0970募集资金专户已使用完毕并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生产基地扩能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使用;综合市场及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市场推广费用支付方式等因素,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营销服务及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办理节余募集资金、变更募集资金的划转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等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及《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利息)75,718,349.11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广场支行、吉林珲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春市九台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及解约业务受理回执。
长春市朱老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