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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新股份: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2

证券代码:002986 证券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7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710,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849%,涉及13人。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7.11元/股,回购金额为5,051,655元。

2、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减少710,500股。

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了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由公司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1.05万股,按7.11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0月2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针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2022年10月2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2年10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3、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4、2022年1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和《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2年11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2022年11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首

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2年12月2日,授予价格为10.59元/股,授予数量为600.5万股。

6、2023年9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份的议案》等,同意以2023年9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48名激励对象授予917,000股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3名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8.41万股。

8、2023年10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2023年10月19日。

9、2023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3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4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6.687万股。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4年1月2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于2023年12月1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3年12月4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月24日。

11、2024年7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和预留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11元/股;拟将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71.05万股(调整后),按7.11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13名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1.05万股。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3、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除4名激励对象离职外,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1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097%。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并对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14、2024年10月16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于2024年10月19日后的首个交易日(2023年10月21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0月21日。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以及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和红利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汤中文、操斌、周子玮等11人离职,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惠林涛、叶永强2人离职,其已不再符合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拟按相关规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数量及比例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0,50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1849%。

(三)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鉴于公司在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至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期间实施了利润分配方案;其中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228,1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3年7月4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2023年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384,210,6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元(含税)。2024年6月28日,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7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价格的议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价格为7.11元/股。

(四)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5,051,655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于2024年11月1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湘验〔2024〕25号),截至2024年10月16日止,公司已减少自然人汤中文、操斌、周子玮等13人的实收股本合计人民币710,500.00元,实际归还上述股东的货币资金5,051,655.00元。

近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办理完成。

四、本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注:具体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公司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是公司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对已不符合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处理,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较少,且回购所用资金较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 增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84,125,230.0021.90%-710,500.0083,414,730.0021.75%
高管锁定股77,873,600.0020.27%077,873,600.0020.31%
股权激励限售股6,251,630.001.63%-710,500.005,541,130.001.4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00,085,422.0078.10%0300,085,422.0078.25%
三、总股本384,210,652.00100%-710,500.00383,500,152.00100%

广东宇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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