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99 证券简称:瑞华技术 公告编号:2024-102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4年9月10日,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16,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19.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4,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9,332,890.47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2,229,933.58元,到账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用途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 | 投入进度(%) (3)=(2)/(1) |
1 | 1.2 万吨/年催化剂项目 | 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 240,000,000 | 151,240,335.12 | 63.02% |
司 | |||||
2 | 10 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 | 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4,000,000 | 16,300,285.37 | 25.47% |
合计 | - | - | 304,000,000 | 167,540,620.49 | 55.11% |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如有):
账户名称 | 银行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城中支行 | 8110501013002560473 | 111,774,712.54 |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惠民支行 | 32050162970109369369 | 51,811,164.40 |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太湖路支行 | 10611701040026571 | 60,000,000.00 |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科教城科技支行 | 1105039829100194908 | 52,000,000.00 |
山东瑞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延陵支行 | 324006260012000740131 | 36,732,042.21 |
合计 | - | - | 312,317,919.15 |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根据《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1.2 万吨/年催化剂项目、10 万吨/年可降解塑料项目。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应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主要为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第三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基于确保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4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常州瑞华化工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