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提供网络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贾友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9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174,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689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一)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1,495,293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尔严、李俊、胡俊勇、弓龙社、王敏、王亚平回避本议案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
1.议案内容:
本议案涉及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张尔严、李俊、胡俊勇、弓龙社、王敏、王亚平回避本议案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披露的《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174,744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议案序号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一 | 关于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6,000 | 100% | 0 | 0% | 0 | 0%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皓、孙昀
(三)结论性意见
四、备查文件目录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一)《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尚衡(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陕西天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