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永利股份”)于2024年11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记主持,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经特别决议审议批准后生效。《三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永利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