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
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中信博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9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36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6,053,79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01,289,994.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3,226,696.74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1138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调整后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实施主体 |
1 | 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 | 304,145,000.00 | 257,585,000.00 | 257,585,000.00 | 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 |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光伏配套产业园项目 | 308,867,900.00 | 243,080,000.00 | 243,080,000.00 | 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 | 西部跟踪支架生产及实证基地建设项目 | 306,445,000.00 | 254,375,000.00 | 236,311,696.74 | 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 | 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77,060,000.00 | 56,250,000.00 | 56,250,000.00 | 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000.00 | 290,000,000.00 | 290,000,000.00 | - |
合计 | 1,496,517,900.00 | 1,101,290,000.00 | 1,083,226,696.74 | / |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情况
(一)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中信博”)提供不超过313,835,000.00元(光伏跟踪系统平行驱动器产能扩建项目257,585,000.00元,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56,250,000.00元)的无息借款、向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松中信博”)提供不超过243,080,000.00元的无息借款、向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准格尔旗信博”)提供不超过236,311,696.74元的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二)本次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1、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13年10月30日
(2)注册地点: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工业集中区兴业大道19号
(3)法定代表人:蔡浩
(4)注册资本: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从事新型能源的研制与开发;太阳能电池组件的销售;钢结构产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管廊支架、抗震支架、金属支架、工业机柜、机电设备、光电设备及相关系统集成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金属成形机床销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常州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74,032.47 | 107,533.12 |
净资产 | 13,710.56 | 19,955.61 |
负债 | 60,321.91 | 87,577.51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26,991.48 | 202,073.77 |
净利润 | -1,986.33 | 5,692.28 |
2、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1年08月25日
(2)注册地点: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宏业路与通站路交叉口
(3)法定代表人:华宽宏
(4)注册资本:4,440万元
(5)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
发展;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6)宿松中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20,921.86 | 34,583.48 |
净资产 | 4,605.61 | 5,502.29 |
负债 | 16,316.25 | 29,081.19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13,440.63 | 44,164.91 |
净利润 | 171.72 | 896.68 |
3、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22年12月15日
(2)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煤化工基地管委会109室
(3)法定代表人:周石俊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金属制品研发;工程管理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电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有色金属铸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研发;电线、电缆经营;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准格尔旗信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主要财务指标(单户报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财务指标
财务指标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总资产 | - | 2,474.29 |
净资产 | - | 316.64 |
负债 | - | 2,157.65 |
2022年度(经审计) | 2023年度(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 | - |
净利润 | - | -83.36 |
四、本次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行为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规定负责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的具体借款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工作。
五、本次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常州中信博、宿松中信博、准格尔旗信博已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按规定与公司、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公司将根据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将募集资金拨付至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有效监管。
六、审议程序
2024年11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常州中信博、宿松中信博、准格尔旗信博以提供无息借款的方式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各募投
项目,有利于募集资金的合理使用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落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的行为是基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中信博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 |||
徐长浩 | 郑 旭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