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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榕生物: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1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24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卫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公司选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布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7)。

本议案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雪榕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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