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所 )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根据财政部、国
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最新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8年。因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所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所进行了事前沟通,天健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成立日期 | 2011年01月24日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
首席合伙人 | 朱建弟 |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 278人 |
上年末执业人员数量 | 注册会计师 | 2,533人 | |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 693人 | ||
2023年(经审计)业务收入 | 业务收入总额 | 50.01亿元 | |
审计业务收入 | 34.15亿元 | ||
证券业务收入 | 15.16亿元 | ||
2023年上市公司(含A、B股)审计情况 | 客户家数 | 691家 | |
审计收费总额 | 8.32亿元 | ||
涉及主要行业 |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 ||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 8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 (仲裁人) | 被诉 (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1,000多万,在诉讼过程中 |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80万 | 一审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14日期间因证券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所负债务的15%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 |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9
次(其中警示函25次、监管谈话4次),涉及从业人员70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何时成为注册会计师 | 何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 何时开始在本所执业 | 何时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
项目合伙人 | 胡超 | 2005年 | 2015年 | 2024年 | / | 见下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吴美芬 | 2004年 | 2020年 | 2024年 | / | 见下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钟建栋 | 2010年 | 2003年 | 2010年 | / | 见下 |
项目合伙人:胡超,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个。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美芬,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4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个。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钟建栋,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0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9个。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294万元(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259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5万元。根据审计人员情况、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审计费用,2024年度公司审计服务费用为278万元(含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审计费用),较上年下降
5.44%,其中财务审计费用248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提供审计服务的年限已超过8年。2023年度,天健所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又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原审计机构天健所已达到公司连续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的最长年限。2024年度,公司须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关事宜与天健所、立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适时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诚信状况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充分、恰当。我们同意变更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