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施炳秀、郝诗瑾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比例增加至5.053%,成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4 年 11 月19日,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或“公司”) 收到公司股东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4年11月18日,股东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本公司股份282,200股,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21,294,2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53%,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 |
姓名 | 施燕 |
身份证号码 | 51010219******** |
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 | 郝诗瑾 |
身份证号码 | 51010720******** |
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
姓名 | 施炳秀 |
身份证号码 | 51010219******** |
住所 | 成都市武侯区******** |
注:郝诗瑾为施燕的女儿,施炳秀为施燕的母亲,三方为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其他境内、境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4年11月18日,股东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郝诗瑾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增持本公司股份2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
股东名称 | 增持方式 | 增持时间 | 增持数量(股) | 增持比例 |
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 | 集中交易 | 2024年11月18日 | 282,200 | 0.067% |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增持前股份持有 | 增持后股份持有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 | 无限售流通股 | 21,012,008 | 4.986 | 21,294,208 | 5.053 |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公司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至超过
总股本的5%而发生的权益变动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事项涉及信息
披露义务人施燕及其一致行动人郝诗瑾、施炳秀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同日公司披露的《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