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4年11月19日在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敏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普利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1.22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1月20日起生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普利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经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表决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展期1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6年5月22日。董事范敏华、周茂、罗佟凝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