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修订说明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五矿钨业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沃溪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部分补充、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本次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重组报告书章节 | 《重组报告书》修订情况说明 |
重大事项提示 | 更新披露了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
重大风险提示 | 补充标的公司后续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标准变动的风险 |
第一节 本次交易的概况 | 补充标的公司采矿权业绩承诺届满后减值测试的具体安排,更新披露了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更新披露了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审批程序 |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更新披露了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后股权结构 |
第四节 交易标的情况 | 补充标的公司采矿权证下各个矿区的情况,补充标的公司采选产品与采矿许可证矿种差异情况及合理性 |
第五节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补充机器设备评估经济耐用年限确定的具体方法与合理性,补充标的公司采矿权续期与按相关规定计提矿业权出让收益的情况,补充说明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通过内部交易调整标的公司业绩的风险 |
第六节 发行股份的情况 | 补充标的公司开采方式拟由地下开采改为露天开采的合理性,补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对本次交易的影响及补救措施 |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 补充标的公司后续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标准变动的风险 |
以上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注册稿)》。特此说明。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