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渤海股份:简易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20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渤海股份股票代码:000605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华青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章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1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7

第七节备查文件 ...... 8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华青
渤海股份、上市公司、公司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力投资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披露至今,信息 披露义务人由持有渤海股份5.68%比例减少至0。
本报告书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李华青,女,中国籍,身份证号码13292619730808****,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河北粤海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报告披露日,李华青担任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力投资)之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合力投资目前持有渤海股份644.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83%。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华青与合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由民间借款纠纷引起,导致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持股比例已降至0%。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计划增加上市公司权益股份。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渤海股份20019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渤海股份0股,占总股本的0%,信息披露义人务不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因民间借款纠纷,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北海国际仲裁院作出的(2024)北海仲字第1—2191号裁决书,2024年9月18日,将被执行人李华青持有的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20019883股股票强制转让登记至申请执行人赵裕承名下。

上述股份司法过户手续已于2024年9月18日在中国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司法过户执行情况如下:

序号证券账户名称本次变动前持股数量(股)本次变动前持股比例(%)本次变动后持股数量(股)本次变动后持股比例(%)
1李华青200198835.6800
2赵裕承00200198835.68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与履行情况

不适用。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未买卖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2、本报告书文本。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华青

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北京市顺义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顺义园临空二路1号
股票简称渤海股份股票代码0006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李华青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注:本次权益变动前,李华青与合力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20019883股 变动数量:20019883股 变动比例:5.6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0股 变动比例: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年9月18日 方式:司法过户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李华青

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