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4年11月1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1月18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67元/股,向70名激励对象授予147.3981万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