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于2024年11月19日收到贵公司发来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问询函》。经认真核实,现回函如下:
本人作为贵公司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在股票交易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复。
签名:
202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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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