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修订说明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骏成科技”)拟向徐锁璋、姚伟芳、徐艺萌、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新通达75%股份(以下简称“标的公司”),即徐锁璋将其持有的2.50%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骏成科技,姚伟芳将其持有的
10.00%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骏成科技,徐艺萌将其持有的59.82%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骏成科技,丹阳精易至诚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持有的2.68%标的公司股份转让给骏成科技,并同步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因申请文件中的财务资料于2024年9月30日过有效期,需要补充提交,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已将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至2024年6月30日,并完成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再次进行修订、补充及完善。
现对重组报告书(修订稿)与2024年10月18日披露的重组报告书的主要差异进行如下说明:
序号 | 章节 | 修订情况 |
1 |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补充说明标的公司与主要客户合作情况及主要客户媒体关注情况;2、更新可比公司数据。 |
2 | 第六节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1、补充说明标的公司社保及公积金缴纳的合规性及对估值的影响;2、更新可比公司数据。 |
3 |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补充寄售模式经营情况,2、补充其他应收款的构成及背景,3、补充说明标的公司2024年1-6月全液晶组合仪表及双联屏仪表的销售收入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对业绩实现的影响。 |
特此公告。
江苏骏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