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叶婷女士、彭雪妮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婷女士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议,同意选举叶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1月18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