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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尔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9

证券代码:300473 证券简称:德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0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以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毅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向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迩实业”或“交易对方”)购买其所持有的爱卓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上海爱卓”)70.00%股权,拟以零对价受让上海兴百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百昌合伙”)持有上海爱卓30%股权(系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与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自查论证,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条件。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二: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方式购买德迩实业持有的上海爱卓70.00%股权,拟以零对价受让兴百昌合伙持有的上海爱卓30%股权(系未实缴的认缴出资额),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募集配套资金的前提和实施条件,但不以募集配套资金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均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对价支付方式为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发行股份的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对象为德迩实业。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的股票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首次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21.3917.11
前60个交易日18.7615.01
前120个交易日17.6814.15

经充分考虑上市公司的历史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因素且兼顾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和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14.1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个股。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购买资产取得股份的锁定期将在满足《重组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的前提下,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确定,具体股份锁定情况将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本次交易完成后,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对价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过渡期损益安排

评估基准日至目标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收购的过渡期。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以标的股权交割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过渡期损益进行专项审计。标的资产过渡期的损益情况,以专项审计的结果作为确认依据。

鉴于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暂未对过渡期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安排将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正式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发行对象及发行方式

本次配套融资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该等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发行股份的价格、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日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最终配套募集金额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依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发行股份的数量、占发行前后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数量=募集配套资金总金额÷发行价格。如按前述公式计算后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本次配套融资项下发行股份的总数量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股份发行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标的公司项目建设以及支付本次交易相关税费和中介机构费用等。其中,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若本次配套资金募集不足或失败,上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同时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如上述锁定期的安排与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的,双方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对锁定期安排予以调整。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关联董事李毅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三:审议通过《关于<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完成本次交易,公司已根据《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了《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并将根据监管机关审核意见进行相应补充、修订(如需)。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交易对方中,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兴百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海德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兴百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议案》

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根据相关数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前36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为辽宁德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李毅。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均不会发生变化,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

四十三条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八: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经核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的议案》

公司董事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以下简称“《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规定进行了审慎分析,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协议>的议案》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切实保障全体股东权益,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宜,公司拟与交易对方德迩实业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鉴于目前评估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在评估结果确定后,公司与交易对方将根据结果对交易价格进行协商确认,在正式方案公告前签署补充协议。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7日停牌,经公司董事会谨慎自查,剔除大盘因素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即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议案》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议案》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严格地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不存在违法违规公开或泄露本次交易相关信息的情况。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议案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议案》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拟向深交所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拟提交的法律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组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有序、高效推进,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重组的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授权的范围内,根据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制定、调整、实施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标的资产交易价格、标的资产范围、交易对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其他事项;制定、调整、实施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发行起止日期、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等与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方案相关的其他事宜;

2.决定并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等中介机构,并签署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等重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独立财务顾问协议、承销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聘用其他中介机构协议等);

3.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执行本次重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本次重组相关的协议、出具本次重组涉及的承诺及其他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

4.在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批准、签署有关审计报告、审阅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

5.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重组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或终止决定;

6.办理本次重组的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补充、递交、呈报、执行和公告本次重组的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重组具体实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备案、通知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过户、股份登记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8.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并办理备案手续;

9.本次重组完成后,办理本次重组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重组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同时,为保证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董事会获得上述授权的同时,在上述授权范围内(除非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即转授权予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重组有关的一切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组的同意注册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重组完成之日。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毅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议案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暂不召集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决定在本次董事会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有关事宜。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并依法定程序召集股东大会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宜。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二、备查文件

1、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阜新德尔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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