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 修订后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101-301 | 第五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 |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是变更前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1号楼101-301
拟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厢黄旗东路1号院2号楼4层401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订原因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现状及未来战略规划,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针对前述变化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三、备查文件
北京并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