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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山新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9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鹿山新材股票代码:603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汪加胜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韩丽娜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权益变动性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5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 16

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加胜、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鹿山新材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鹿山信息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上市首发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由46.81%下降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本报告书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鹿山转债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若出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汪加胜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20111************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2:韩丽娜性别:女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412322************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3: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2693594920E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375万人民币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法定代表人:韩丽娜成立日期:2009-09-01经营期限:2009-09-01 至 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品信息咨询服务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实缴出资额(万元)

韩丽娜

韩丽娜62.3040%233.6399
唐小军12.8509%48.1909
樊华2.9987%11.245
赵文操2.5702%9.6384
聂华斌2.5701%9.638
王华亮2.5701%9.638
姜成2.5701%9.6378
曾繁超2.5701%9.6377
张阳阳1.2851%4.8191
黄猛1.2851%4.8191
王文海1.2851%4.819
胡志均1.2851%4.819
郭新民0.8568%3.213
胡庆华0.8568%3.213
李艳红0.8568%3.213
唐翠0.8567%3.2127
杜壮0.4284%1.606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汪加胜、韩丽娜,两人为夫妻关系,韩丽娜为鹿山信息控股股东,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汪加胜持有公司股份34,192,501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84%;韩丽娜持有公司股份6,624,830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36%;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2,334,464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4%。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汪加胜韩丽娜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32.84%

32.84%

62.30%

%0%

6.36%

6.36%

2.2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及可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6.81%下降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二、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暂无增加或减少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未来12个月内若发生相关股份变动事项且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070,895股,占当时总股本数92,010,000股的46.8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151,795股,占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数104,117,637股的41.45%。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前后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2年3月25日)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11月15日)
持 股 数 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持 股 数 量(股)持股比例股份性质
汪加胜34,111,60137.07%有限售条件股份34,192,50132.84%见备注1
韩丽娜6,624,8307.20%有限售条件股份6,624,8306.36%有限售条件股份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2,334,4642.54%有限售条件股份2,334,4642.24%有限售条件股份
合计43,070,89546.81%/43,151,79541.45%/

备注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汪加胜先生持有的34,192,501股股份中有34,111,601股为有限售条件股份,80,900股为无限售条件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30.90万股,并于2022年11月3日完成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92,010,000股增加至93,319,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公开发行可转债5,24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400.00万元,期限6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88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52,400.00万元可转债于2023年4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鹿山转债”,债券代码“113668”。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2023年10月9日至2029年3月26日,初始转股价格为59.0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22.93元/股。

自2023年10月9日开始转股之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累计共有人民币257,499,000元“鹿山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11,224,837股。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自2023年12月8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80,900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4,111,601股,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成后,汪加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4,192,501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四)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2024年9月5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26,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综上,公司总股本从上市首发时的92,010,000股变动至104,117,637股(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加胜先生、韩丽娜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鹿山信息由43,070,895股增加至43,151,795股,股份比例由46.81%下降至41.45%,被动稀释5.36%,累计减少超过5%。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鹿山新材股票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日期买卖方向股份数量(股)价格(元/股)
汪加胜2024年5月22日买入3,80025.8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加胜:

韩丽娜: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签字及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查阅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鹿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广州市黄埔区
股票简称鹿山新材股票代码60305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汪加胜、韩丽娜、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广州市黄埔区云埔工业区埔北路22号、广州市黄埔区开创大道728号1栋301房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汪加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汪加胜与韩丽娜为公司控股股东。鹿山信息与汪加胜、韩丽娜为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加胜与韩丽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鹿山信息与汪加胜、韩丽娜为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可转债转股等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请注明)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 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汪加胜34,111,601股、韩丽娜6,624,830股、鹿山信息2,334,464股,合计持有43,070,895股 持股比例:汪加胜37.07%、韩丽娜7.20%、鹿山信息2.54%,合计持有46.81%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有 权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持股数量:汪加胜34,192,501股、韩丽娜6,624,830股、鹿山信息2,334,464股,合计持有43,151,795股 变动比例:汪加胜-4.23%、韩丽娜-0.84%、鹿山信息-0.30%,合计持股比例较本次权益变动前减少5.36%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 份 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2年3月25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股份登记及后续回购注销、可转债转股等事项)综合影响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 人 是 否拟于未来 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 月 是 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 制人减 持时 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 司和 股东 权 益的 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 际 控 制人减 持时 是 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 公 司为 其负 债 提 供的担保 ,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 是 否需 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汪加胜:

韩丽娜:

广州市鹿山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法人签字及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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