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24年1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会议全票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控股股东上海外高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邵宇平先生、吕军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本项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俞勇先生回避本议案表决。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编号:临2024-049)。
本项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回避:1票本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详见专项公告《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编号:临2024-050)。同意: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6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邵宇平,男,1969年12月生,大学学历,工程硕士。曾在黑龙江省国外贸易公司、黑龙江省公路局工作;曾任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上海浦东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吕军,男,1973年7月生,研究生学历,理学硕士。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兼审计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金融财务部副总经理,上海浦东发展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负责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室负责人、投资金融部负责人,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投资金融部总经理,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上海浦东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党委副书记,浦东新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浦东新区纪委委员、一级调研员、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现任浦东新区纪委委员、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申高贸易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前述两名董事候选人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