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4年11月15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自 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分别有14名、17名激励对象离职,其分别已获授的92,460股、133,600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中涉及公司考核条件未能全部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当期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66,524股,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按照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2、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92,584股,将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合计涉及激励对象 542人,剔除重复对象后共计267人。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65,564,863股变为764,972,279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765,564,863元变为764,972,279元,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
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