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年11月13日下午15: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1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同意豁免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要求。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信心,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核心管理人员、业务(技术)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5)。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