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李志江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计划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00%)股份。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披露股东李志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9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于2024年9月24日至2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2,798,8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311%;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至该次权益变动报告书累计减少5.0000%。
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号)及股东李志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号),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志江于2024年10月10日至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538,700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6552%;本次减持后,李志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李志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股份来源 | 减持区间 | 减持价格区间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李志江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及对应送转股增加的股份 | 2024年9月24日至11月7日 | 9.33-19.27元/股 | 8,450,100 | 0.999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李志江 | 合计持有股份 | 50,152,188 | 5.9330% | 41,702,088 | 4.933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152,188 | 5.9330% | 41,702,088 | 4.9334%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李志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票8,450,100股,实际减持超出减持计划数量100股。在发现上述情况后,股东李志江立即停止交易并主动第一时间向公司说明有关情况,并自愿把超出减持计划数量的100股股票收益1,533元全数上交公司,同时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将从此次事件中认真汲取教训,后续严格加强对持有公司股票证券账户的管理,谨慎操作,杜绝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公司将以此为鉴,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
2、除上述情况外,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