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暨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4年11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在境内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30元/股(含本数),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10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1,813,471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3%;按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5亿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5,906,736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6%。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目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1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此外,公司于2024年6月17日完成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共计18,824,639股回购注销,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数量63,324,024股(其中2021年实施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为27,866,756股,2023年实施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回购股份数量为35,457,268股)注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7月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已授予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鉴于前述共计82,148,663股已完成回购和注销程序,公司股本总额由原2,518,464,191股减少至2,436,315,528股,同意公司相应减少注册资本,由原注册资本人民币2,518,464,191元减少至人民币2,436,315,528元。综上,鉴于公司2024年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鉴于公司已完成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已完成2021年实施的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和2023年实施的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注销,前述事项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