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60 证券简称:同德化工 公告编号:2024-057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樊尚斌先生、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董事樊尚斌先生、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时任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上述人员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700万元(含)。
2.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462,600股,合计增持金额2,032,698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增持公司股份。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长张烘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邬庆文先生、董事郑俊卿先生、
董事樊尚斌先生、监事许新田先生、监事邬宇峰先生、副总经理邬敦伟先生、副总经理白建明先生、财务总监金富春先生。
2.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
3.本次拟增持股份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45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700万元(含),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下限(万元) | 本次拟增持的金额上限(万元) |
1 | 张烘 | 董事长 | 200 | 300 |
2 | 邬庆文 | 董事、总经理 | 100 | 150 |
3 | 郑俊卿 | 董事 | 30 | 50 |
4 | 樊尚斌 | 董事 | 30 | 50 |
5 | 许新田 | 监事 | 30 | 50 |
6 | 邬宇峰 | 监事 | 20 | 30 |
7 | 邬敦伟 | 副总经理 | 10 | 20 |
8 | 白建明 | 副总经理 | 10 | 20 |
9 | 金富春 | 财务总监 | 20 | 30 |
合计 | - | 450 | 700 |
4.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增持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5.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4年8月14日起6个月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6.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7.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8.本次增持并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9.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10.本次相关增持主体承诺:本次相关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以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
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实施期限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姓名 | 职务 | 本次增持前 | 本次增持情况 | 本次增持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增持股数(股) | 增持均价(元/股) | 增持金额(元)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张烘 | 董事长 | 1,512,227 | 0.38 | - | 1,512,227 | 0.38 | ||
邬庆文 | 董事、 总经理 | 9,850,435 | 2.45 | 230,000 | 4.52 | 1,039,600 | 10,080,435 | 2.51 |
郑俊卿 | 董事 | 5,817,270 | 1.45 | - | 5,817,270 | 1.45 | ||
樊尚斌 | 董事 | 51,968 | 0.01 | 73,500 | 4.38 | 321,930 | 125,468 | 0.03 |
许新田 | 监事 | 1,000 | 0.0002 | 71,100 | 4.22 | 299,908 | 72,100 | 0.02 |
邬宇峰 | 监事 | 51,500 | 0.01 | 10,000 | 4.22 | 42,200 | 61,500 | 0.02 |
邬敦伟 | 副总经理 | 2,386,323 | 0.59 | 25,000 | 4.07 | 101,750 | 2,411,323 | 0.60 |
白建明 | 副总经理 | 45,050 | 0.01 | 25,000 | 4.10 | 102,390 | 70,050 | 0.02 |
金富春 | 财务总监 | 100,000 | 0.02 | 28,000 | 4.47 | 124,920 | 128,000 | 0.03 |
合计 | 19,815,773 | 4.93 | 462,600 | - | 2,032,698 | 20,278,373 | 5.05 |
注:由于四舍五入的处理,上述所列数据可能与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二)部分增持主体尚未实施增持计划的原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期间过半,董事长张烘先生和董事郑俊卿先生尚未实施增持计划,主要原因系受定期报告敏感期及资本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董事长张烘先生和董事郑俊卿先生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充满信心,认可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将在本次增持计划期限内履行承诺,适时完成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股份所需的资金未能及时筹措到位等因素,导致本次增持计划无法实施或无法全部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董监高持股变化明细》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