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6247 证券简称:华密新材 公告编号:2024-124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0月)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接受劳务 | 2,900,000.00 | 103,498.79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
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销售商品 | 410,000.00 | 66,001.81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其他 | 1、向控股子公司河北蓝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收取房屋租赁费等110万元; 2、向控股子公司河北蓝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收取特许权使用费350万元; 3、邢台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东台科慧咨询有限公司、李藏稳、李藏须、孙敬 | 204,600,000.00 | 77,804,226.35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业务发展所需 |
花、赵春肖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关联担保2亿元 | ||||
合计 | - | 207,910,000.00 | 77,973,726.95 | - |
注:上表中“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1-10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业。
(6)河北蓝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东台万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30%的企业。东台万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李君娴与其配偶张仲霈共同设立的企业。
(7)河北万淼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为董事、副总经理郝胜涛配偶的弟弟曲立栓持股60%、配偶的妹妹曲莉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
3、履约能力
李藏稳、李藏须、孙敬花、赵春肖作为关联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东台科慧咨询有限公司、邢台慧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任县馨悦酒店、任县舒悦商务酒店、邢台鼎盛橡胶密封件厂、河北蓝盛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河北万淼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法人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 审议情况
(一) 决策与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李藏稳、李藏须、郝胜涛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关联监事,无需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及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影响。
(二) 定价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依照公允的可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交易,成交价格将由交易双方根据交易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与相关方签订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
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为实现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需要,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风险。因此,保荐机构对华密新材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三)《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四)《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河北华密新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