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04 证券简称: 嘉欣丝绸 公告编号:2024—051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投资基金减资暨重新签署合伙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权投资基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司决定出资人民币4,00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共同投资设立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5月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二、股权投资基金减资的情况
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的变化,本着谨慎投资的原则,基金全体合伙人一致审议通过,拟将基金的认缴出资额由61,66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9,785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的认缴出资额由4,000万元人民币减少至1,400万元人民币。公司前期已对基金实缴出资1,400万元人民币,后续将不再继续出资。本次基金减资前后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姓名/名称 | 类型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额 | 认缴出资比例 | 实缴出资额 | |||
1 | 宁波浩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0 | 32.4359% | 7000 | 7000 | 35.3803% | 7000 |
2 | 浙江中昊投资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10000 | 16.2180% | 3500 | 3500 | 17.6902% | 3500 |
3 | 伍欢英 | 有限合伙人 | 6000 | 9.7308% | 2100 | 2100 | 10.6141% | 2100 |
4 |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6.4872% | 1400 | 1400 | 7.0761% | 1400 |
5 | 李传海 | 有限合伙人 | 4000 | 6.4872% | 1170 | 1170 | 5.9136% | 1170 |
6 | 邵静 | 有限合伙人 | 3330 | 5.4006% | 1050 | 1050 | 5.3071% | 1050 |
7 | 宁波乔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3000 | 4.8654% | 700 | 700 | 3.5380% | 700 |
8 | 海南亿发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3.2436% | 700 | 700 | 3.5380% | 700 |
9 | 太阳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3.2436% | 700 | 700 | 3.5380% | 700 |
10 | 王耀宗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3.2436% | 700 | 700 | 3.5380% | 700 |
11 | 罗邦毅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3.2436% | 350 | 350 | 1.7690% | 350 |
12 | 庄浩 | 有限合伙人 | 2000 | 3.2436% | 200 | 200 | 1.0109% | 200 |
13 | 柳小娟 | 有限合伙人 | 1000 | 1.6218% | 100 | 100 | 0.5054% | 100 |
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子今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普通合伙人 | 330 | 0.5351% | 115 | 115 | 0.5813% | 115 |
— | 合计 | — | 61660 | 100% | 19785 | 19785 | 100% | 19785 |
三、《合伙协议》的修订情况
本次基金减资后,管理费相应调减,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对投资期限、出资缴付等条款进行部分调整,全体合伙人于2024年11月12日重新签署了《海南嘉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原《合伙协议》条款 | 修订后《合伙协议》条款 |
1 | 2.6.3 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三(3)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三(3)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届满后的一(1)年为“清算期”。特殊情况下,当个别投资项目难以实现正常退出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期可延长一年。 | 2.6.3 合伙企业首次交割日起的前四(4)年为合伙企业的“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的二(2)年为“退出期”;退出期届满后的一(1)年为“清算期”。特殊情况下,当个别投资项目难以实现正常退出时,经合伙人会议决定退出期可延长一年。 |
2 | 3.1 合伙企业资金规模 3.1.1 本合伙企业根据各合伙人最终认缴和实缴总额情况确定资金规模。 3.1.2 本合伙协议生效且首期交割日(孰晚)起6个月内,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合伙企业的投资需求向现有有限合伙人或其之外的其他第三方进行一次或数次后续募集。具体详见本合伙协议第10.1条约定。 与此同时,合伙人分期缴付出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有权于合伙人缴付首期实缴出资后,决定缩小合伙企业募集规模,停止接受部分或全部后期出资,但应书面通知有限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应当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合伙企业规模的缩小原则上应按照所有合伙人的认缴出资比例进行。 | 3.1 合伙企业资金规模 本合伙企业的总出资额为19,785万元。 |
3 | 3.4 出资缴付 3.4.1 全体有限合伙人需分三期缴付认缴出资。首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五(35%),第二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五(35%),第三期实缴出资为其认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三十(30%)。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满3个月后,普通合伙人将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向每一有限合伙人另行发出缴款通知,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缴款通知的要求足额缴付第二期、第三期出资。 为免疑义,本协议第2.8条及其他相关条款约定的管理费支付并不会因认缴出资额的分期缴纳受到任何影响。 3.4.2 本合伙协议签署后,普通合伙人将及时向每一有限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缴款通知”),缴款通知应列明该有限合伙人应缴付的金额和缴款的期限(“付款到期日”)等信息。除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另有约定,各有限合伙人应在缴款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缴付出资。 | 3.4 出资缴付 3.4.1 本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均已实缴出资。 |
四、审议程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制度规定,本次基金减资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基金减资是根据经济环境、市场变化作出的相应调整,有利于降低公司投资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基金减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嘉欣丝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