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电科技”)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基金”)、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电半导体”)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与磐石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香港”)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大基金将其持有的公司174,288,92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74%)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芯电半导体将其持有的228,833,996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2.79%,与大基金拟转让的公司9.74%的股份合称“标的股份”)转让给磐石香港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4)。
公司已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4〕302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7)。
磐石香港已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出具的批准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批准函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9)。
2024年8月22日,大基金、芯电半导体分别与磐石香港及磐石润企(深圳)
信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石润企”)签订了《补充协议》,约定本次股份转让涉及的标的股份的受让方由磐石香港变更为磐石润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已针对本次股份转让出具《关于磐石润企(深圳)信息管理有限公司协议受让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4]484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国务院国资委批复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转让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表》,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4年11月12日。
本次股份转让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和表决权比例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股份转让前 | 本次股份转让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大基金 | 236,897,906 | 13.24 | 62,608,980 | 3.50 |
芯电半导体 | 228,833,996 | 12.79 | 0 | 0 |
磐石润企 | 0 | 0 | 403,122,922 | 22.53 |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已完成,磐石润企持有公司403,122,92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53%。在各方按照《股份转让协议》完成公司董事会改组后,磐石润企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的情况。
本次股份转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