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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智航: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13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4月16日至2024年10月15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自查,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4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决策系基于对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不存在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结算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天智航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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