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佰奥智能股票代码:300836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华锋通讯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4年1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自然人,其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释义 …………………………………………………………………………………4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6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7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0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11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第七节 备查文件……………………………………………………………………13附表一 ………………………………………………………………………………14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佰奥智能 | 指 |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庄华锋 |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净减持上市公司213,400股股份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中登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庄华锋性别:男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 3308251977********住所:江苏省昆山市通讯地址:昆山市玉山镇龙华路8号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不存在为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及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变动情况为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庄华锋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了预披露,其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33,1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88%(不超过剔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公司总股本的1.0000%)。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减持期间为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庄华锋先生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正在履行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64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49,255,720股的5.3598%。
2、庄华锋先生于2021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及减持公司股份累计净减少213,4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庄华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201,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566%),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增持/减持方式 | 增持/减持时间 | 当时公司总股本(股) | 增持/减持股数(股) | 增持/减持比例(%) | 增持资金/减持股份来源 |
庄华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1年11月12日至2021年12月8日 | 49,255,720 | -56,800 | -0.115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2年7月29日 | 64,032,436 | -5,200 | -0.0081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3日 | 64,032,436 | 30,100 | 0.0470 | 自有资金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 | 64,032,436 | -181,500 | -0.283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 |
累计变动情况 | -213,400 | -0.3599 |
注:1、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首次开始回购,庄华锋先生持股比例因剔除回购事项导致被动增加0.0599%,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1月8日减持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64,032,436股剔除回购专户中717,430股后63,315,006股的0.2867%,考虑剔除回购等相关影响,庄华锋先生持股比例累计变动为-0.3032%;
2、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占剔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640,000 | 5.3598 | 3,201,560 | 4.9999 | 5.056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60,000 | 1.3399 | 664,265 | 1.0374 | 1.0491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980,000 | 4.0198 | 2,537,295 | 3.9625 | 4.0074 |
注:
3、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2022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前的总股本49,255,720股计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股数占总股本比例按2022年公司实施权益分派后的总股本64,032,436股及剔除回购专户中717,430股后的63,315,006股计算。股东本次变动后持
有股份包含2022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增加的持股数量,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尾差。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者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华锋先生为公司董事,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节权益变动方式”。
庄华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前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华锋):
年 月 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昆山市 |
股票简称 | 佰奥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836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庄华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昆山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2,64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5.3598% (持股比例按占总股本49,255,720股计算)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 合计持股数量:3,201,560股 变动比例:-0.3599%(考虑剔除回购等相关影响,持股比例累计变动为-0.3032%)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5.0566%) (变动后持股比例分别按占总股本64,032,436股及剔除回购专户717,430股后63,315,006股计算)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1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8日 方式:集中竞价减持及增持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视市场情况继续增减持公司股份。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 17 -
(本页无正文,为《昆山佰奥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庄华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