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规划,公司拟对本次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调整前
6、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20,000,000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18.29%,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121.00万元(含30,121.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光伏焊带3万吨项目 | 28,744.00 | 21,121.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合计 | 37,744.00 | 30,121.00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调整后
6、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10,000,000股(含本数),若按照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测算,占比9.15%,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含1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1 | 年产光伏焊带3万吨项目 | 28,744.00 | 10,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4,500.00 |
合计 | 37,744.00 | 15,000.00 |
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则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或其它方式筹集的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主体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特此公告
同享(苏州)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1日